
【繼承房產後出售的稅務規劃】善用自用住宅優惠,避免多繳房地合一稅
房地產稅制自2016年實施「房地合一稅制」以來,繼承來的房屋若要出售,稅負規劃成為家庭財富管理中不可忽視的一環。尤其「自用住宅400萬免稅優惠」,看似常見,實則對資格條件相當嚴格,若未事先規劃,可能讓家人間的稅負差異高達數倍,甚至引發家庭爭議。

文/林坤毅地政士(恒立地政士事務所)
房地產稅制自2016年實施「房地合一稅制」以來,繼承來的房屋若要出售,稅負規劃成為家庭財富管理中不可忽視的一環。尤其「自用住宅400萬免稅優惠」,看似常見,實則對資格條件相當嚴格,若未事先規劃,可能讓家人間的稅負差異高達數倍,甚至引發家庭爭議。
本文將透過實際案例解析「房地合一稅」中「自用住宅優惠」的重要性,並提供完整條件說明與規劃建議,協助繼承人降低稅負、維護家族和諧。
一、真實案例:一門兩兄弟,稅差數倍
在北部某城市,有一對兄弟共同繼承了父親名下的一間老屋。父親過世後,依據遺產繼承比例,兩人各取得該房產50%持分。由於房屋坐落於交通便利地段,決定出售並平分所得。
但出乎意料的是,房子售出後,哥哥僅須繳納約10萬元的房地合一稅,弟弟卻被課徵了超過60萬元的稅金。究其原因,全因「哥哥設籍該屋多年,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弟弟因婚後遷出戶籍,不符資格」。
這個差異,導致兄弟倆原本的「平均分配」理想落空,也讓弟弟產生了深刻的不滿與失落。
二、何謂自用住宅優惠?條件門檻一次看懂
根據財政部公告,適用房地合一稅制下的「自用住宅優惠」,須同時符合以下三項要件:
1. 設籍與實際居住
- 出售房屋前,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並實際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
- 此6年期間中,設籍與居住狀況需能提出佐證(如水電單、里長證明、戶籍謄本等)。
2. 未出租或作營業用途
- 6年期間內,該房屋不得出租、營業或供他人無償使用。
- 若曾報稅為營業場所,或有房東報稅紀錄,可能喪失優惠資格。
3. 近6年未使用過此優惠
- 出售前6年內,納稅人(本人或配偶)未曾使用過「400萬免稅優惠」。
- 即使符合前兩項條件,只要曾使用過優惠,就不得再次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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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地合一稅稅率與自用住宅優惠比較
以下整理在不同情況下出售房產可能面臨的稅率差異,方便讀者直觀了解:
情況 | 持有年限 | 稅率或優惠內容 |
---|---|---|
一般持有5~10年 | 5年以上 | 20%房地合一稅 |
持有超過10年 | 10年以上 | 15%房地合一稅 |
符合自用住宅優惠 | 滿6年 | 獲利額400萬以下免稅,超過部分10%稅率 |
不符資格(如未設籍) | 任意年限 | 無法享有免稅,依年限課徵15%~20%稅率 |
可以看出,自用住宅優惠的減稅效果非常顯著。以本案例來說,若房屋獲利為600萬元,且成本為100萬元(淨利500萬元):
- 哥哥:400萬免稅,剩餘100萬課10%稅,僅需繳納10萬元。
- 弟弟:500萬元全數課20%稅,須繳稅100萬元(但若成本或持有年限不同,稅額可能略降為60萬)。
【註】個人因繼承(受遺贈)而取得的房地,可能具有照顧遺屬或繳納遺產稅等需求,須於短期內將該房地出售,如因持有期間較短而適用高稅率,未盡合理,爰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4項規定繼承人(受遺贈人)於計算上開期間時,得併計被繼承人(遺贈人)持有期間。由於房地如果連續發生2次以上(含當次)繼承(受遺贈)而移轉所有權者,同樣具有前述情形,且對各次繼承人(受遺贈人)而言,其取得時點及原因具有非人為所能操控的特性,故該部放寬將「各次」被繼承人(遺贈人)持有期間均納入併計範圍,以利適用較低稅率或自住優惠[課稅所得新臺幣(下同)400萬元以內免稅;超過部分適用10%稅率],以兼顧情理,落實稅法規定意旨,保障繼承人(受遺贈人)權益(來源:財政部網站「放寬個人交易因連續繼承(受遺贈)取得的房屋、土地,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持有期間計算規定」)。
延伸閱讀:繼承房產想出售?完整解析印花稅、契稅、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稅節稅攻略
四、忽略設籍可能導致的三大風險
1. 稅負大幅增加
若未符合自用住宅資格,稅負可能從原先的10%跳升至20%,甚至完全無法享有免稅額度。
2. 家人間稅負不均,引發不滿
如案例所示,即使繼承比例一致,最終所得卻因稅額差異出現極大落差,常成為兄弟姊妹間誤會與爭議的導火線。
3. 無法事後補救
自用住宅資格需「連續居住滿6年」,若事後才設籍,也必須重新計算年限,不可能「臨時補救」,等於錯失優惠。
五、專業規劃建議:繼承後的自用住宅如何安排?
1. 儘早設籍,預作準備
若繼承房產後暫無出售計畫,可考慮讓其中一人設籍並實際居住,以便日後符合自用住宅優惠。
2. 評估是否共有或分割
若多位繼承人共有不動產,建議思考是否辦理分割登記,或單獨繼承該不動產,其他繼承人取得其他不動產或以金錢找補,並各自評估設籍條件,以免其中一人承擔較高稅負。
3. 保留持有年限記錄
保存父母原始購屋資料、改建記錄、房屋稅單等,有助於計算持有期間與成本,影響最終稅額計算。
4. 售屋前諮詢地政士或稅務專家
賣屋前應檢查是否具備自用住宅資格,若接近資格門檻,建議延後出售或調整規劃,避免過早出售導致失去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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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從家庭關係出發,談稅負公平與感情維繫
「繼承」不只是財產的轉移,更牽動著家庭情感與成員關係。若因為忽略稅制細節,導致某位家人需負擔過高稅金,不僅造成金錢損失,更可能傷害親情。
因此,在繼承房產後應謹慎處理以下幾點:
- 提前溝通稅務分擔:讓所有繼承人瞭解出售時可能面臨的稅負差異,公平分配利益與成本。
- 建立書面共識:若一人設籍並享有優惠,日後分配款項時可書面註明其節稅效益是否列入共同分配計算。
- 避免「先賣後吵」的局面:透過專業協助,從事前安排開始,預防爭議於未發生之時。
七、結語:專業規劃,是維護家庭財富與關係的雙贏策略
從上述案例可見,自用住宅優惠對於繼承房產後的稅負影響深遠。看似簡單的戶籍設立,實則攸關百萬稅金與家族情感。
若您已繼承房產,或正面臨是否出售的抉擇,建議:
- 儘早諮詢專業地政士。
- 檢視是否符合自用住宅三大條件。
- 如未達條件,應衡量是否暫緩出售,爭取達成優惠資格。
繼承不只是接受上一代的財產,更是一場理性與情感的考驗。透過專業規劃,我們可以讓這份財富真正成為下一代穩固的基礎,而非衝突的起點。
延伸閱讀與行動建議
- ✅ 想了解更多「自用住宅優惠條件」及申報實務?歡迎與我們聯絡諮詢。
- ✅ 若您有繼承的老屋準備出售,請立即檢查設籍與使用狀況是否符合優惠資格。
- ✅ 家族間如有共有房產,建議提早討論處分方式與分配規則,避免未來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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