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配如何進行?遺產繼承順位、分配比例、流程全解析!

遺產分配如何進行?遺產繼承順位、分配比例、流程全解析!

遺產分配如何進行?辦理遺產繼承時間有何限制?遺產繼承分配為何?遺產繼承分配比例是多少?以下統整了遺產繼承相關資訊,幫助大家了解繼承種類與遺產繼承流程,若需要繼承順位諮詢,歡迎來找安承為您解答。

遺產繼承的意義是什麼?遺產繼承的項目有哪些?

遺產繼承是什麼?有什麼重要性?

遺產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遺產由繼承人依法取得所有權的法律行為。遺產的範圍主要包括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動產」、「不動產」及「債權」。

一旦親人過世,動產與不動產皆必須根據國家的規定完成「繼承登記」流程,從而定下遺產的繼承順序、分配比例、繼承種類等重要資訊。其中,不動產所有權的繼承程序較為複雜,登記的過程可能會較耗時且不易,因此多數人會委託地政士協助申辦,只選擇自行辦理一些相較簡易的案件。

遺產繼承程序既然如此複雜,那為什麼一定申辦呢?主要的原因包含 2 個:

繼承登記的2大意義

1. 統整遺產分配資訊

若長輩的遺產未經繼承登記統整,繼承人通常會很難確認長輩留下的遺產有哪些,尤其家族人數較多的時候,即便了解有哪些財產,一般也不清楚要如何分割。

繼承登記則是有助於將這些重要資訊整理好,也會留存紀錄,讓後代子孫檢閱,並依此進行遺產分配。

2. 避免不動產依法被公開標售

內政部的統計指出, 截至民國 111 年 11 月,全國未辦理繼承的不動產包含大約 1.7 萬公頃的土地、3.01 萬棟建築,總價值高達 4,800 億元。

這些房地產若長期都不辦理繼承登記,政府就沒辦法獲得正確的所有權人資料,可能會導致後續難以進行管理,因此根據《土地法第 73-1 條》,超過 1 年未辦理繼承登記的不動產,會由政府進行「列冊管理」;列冊管理的不動產如果在 15 年以後仍然未辦理繼承登記,則會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依法進行「公開標售」,導致繼承人權益受損。

遺產類別有哪些?

遺產可以分為「不動產」、「動產」及「債權」等 3 大類別。

不動產繼承:

「不動產」指的是土地,還有固定於土地上的物品,可繼承的不動產一般包括:

  • 土地
  • 建築改良物(房屋)
  • 其他附著於土地上的定著物,如:樹木、植物、農作物等

動產繼承:

不動產以外的物品,大多數則屬於「動產」,而可繼承的動產通常會包含:

  • 現金、存款、股票(遺產繼承需辦理過戶登記)、債券等有價證券
  • 珠寶、首飾、古董、字畫等貴重物品
  • 家具、家電、車輛等生活用品

債權繼承:

債權人死亡後,其債權憑證可由繼承人聲請強制執行,而聲請時須提出債權人死亡證明、除戶戶籍謄本、全戶戶籍謄本等證明資料。

繼承財產流程為何?

繼承登記、分配流程主要會包含以下 5 個步驟:

  1. 辦理被繼承人死亡登記。
  2. 查調被繼承人財產、所得、兩年內贈與、金融遺產及聯徵紀錄等。
  3. 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陳報遺產清冊)。
  4. 申報遺產稅,取得繳(免)稅證明書。
  5. 辦理遺產分配及登記。

詳細流程與每個步驟所需的資料會於下段落和大家進一步說明!

遺產繼承登記時間從何開始,有辦理繼承時間限制嗎?

依照《民法第 1147 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即為繼承開始的時間點。而辦理繼承登記的期限,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 個月內要辦理。根據《土地法第 73 條》與《土地登記規則第 33 條》的規定,如果超過繼承辦理時間的話,每逾 1 個月,可處應納登記費額 1 倍至 20 倍的罰鍰。

遺產分配怎麼分?遺產分配順序為何?遺產繼承分配超詳解!

遺產繼承順位

根據《民法第 1138 條》規定,遺產繼承人中,配偶為當然繼承人,另外還有其他法定繼承人可一起分配遺產。

法定繼承人順位表如下:

繼承順序身分範圍
1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養子女非婚生子女
2父母父母有收養關係:養父養母(生父母無繼承權)
3兄弟姊妹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收養的兄弟姊妹
4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收養關係:養父母的父母

第一順位繼承人死亡怎麼辦?

第一順位繼承人若是在繼承開始前就死亡,或喪失繼承權,則可由其子女代為繼承應繼分,也就是所謂的「代位繼承

值得注意的是,代位繼承的條件僅限於「第一順位繼承」。因此,在遺產由其他順位繼承人繼承的情況下,其子女不能代位繼承遺產。

遺產分配順序圖

如果看完文字說明還是難以聯想繼承順位與繼承人之間的關係,可以參考以下民法繼承順位圖:

民法繼承順位圖

遺產繼承分配比例為何?各繼承順位比例一次看!

什麼情況會使用應繼分?應繼分比例為何?

「應繼分」為「應該繼承的份額」,指的是法律規定的「預設」遺產分配方法,會在死者沒有留下遺囑、全體繼承人無法統一意見的情況,協助決定每個繼承人「應該」獲得的遺產比例。

根據《民法 1144 條》規定,各順位繼承人的應繼分計算比例為:

  • 配偶+第一順位:配偶與所有直系血親卑親屬平均分配。
  • 配偶+第二順位:配偶應繼分比例為 ½,其餘的 ½ 全體第二順位繼承人均分。
  • 配偶+第三順位:配偶應繼分比例為 ½,其餘的 ½ 全體第三順位繼承人均分。
  • 配偶+第四順位:配偶應繼分比例為 ⅔ ,其餘的 ⅓ 全體第四順位繼承人均分。

什麼是特留分?特留分比例為何?

「特留分」則是指每個繼承人的最低民法繼承順位比例,可以為繼承人提供法律保障,避免死者因偏心或其他原因,只把財產完全分配給特定的某一位繼承人。

根據《民法第 1223 條》規定,各繼承人的特留分計算比例為:

  • 直系血親卑親屬: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 ½ 。
  • 父母: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 ½ 。
  • 配偶: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 ½ 。
  • 兄弟姊妹: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 ⅓ 。
  • 祖父母: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 ⅓ 。

遺產分配三大原則

如果繼承人只有一位,且家族中都沒有其他親屬,財產只會留給該繼承人,就不會有遺產分配的問題。然而,繼承人如果有 2 個或以上,則要依據 3 大原則進行分配,才能讓每個繼承人獲得權益保障:

遺產分配3大原則
  1. 遺產分割前為「公同共有」:繼承人若超過一位,遺產未經分割,都是由每位繼承人「公同共有」,也就是說每位繼承人都共同擁有所有遺產的權利,而各遺產都必須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才能進行分割。
  2. 無遺囑就依「應繼分」進行分割:如果遇到死者未留下遺囑,繼承人不知道怎麼分配遺產或無法達成協議的時候,就應向法院訴請遺產分割,並根據法律規定的「應繼分」進行遺產分配
  3. 以「特留分」確保公平分割:即便有留下遺囑,法律還是會以「特留分」確保每個繼承人都能獲得最低該拿的遺產,避免遺產繼承順位及比例分配不公平

繼承種類有哪些?一次了解 3 大繼承專有名詞!

限定繼承

民法第 1148 條》第 2 項:「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這意思是指繼承人所繼承的負債超越資產價值的時候,償還上限會以繼承的資產作為標準,而其他債務則無須由繼承人自行負擔。

拋棄繼承

民法第 1174 條》:「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拋棄繼承」是指繼承人將過世者所留下的全部財產、保險給付、債權、債務等都放棄掉,而繼承人必須向法院提出聲請才得以拋棄繼承,辦理拋棄繼承時間必須於知悉繼承時的 3 個月內。

另外要注意的是,拋棄繼承只會對申辦相關程序的繼承人有效,而沒有辦理的繼承人依然會繼承過世者的財產與債權,因此要記得在申辦放棄繼承的時候,通知所有的繼承人。

分割繼承

遺產分配比例通常會根據民法的「應繼分」或「特留分」來調配,繼承人倘若經過協議決定不要按照「應繼分」或「特留分」進行分配,就應申辦「分割登記」才能重新分配。

雖然「分割繼承」會導致繼承人獲得不平均的遺產分配比例,但分割繼承不屬於贈與行為,不會被課徵贈與稅,因此繼承人可以共同選擇將遺產分配給其中一人或部分人,並透過遺產稅的扣除額,減少每個繼承人的負擔。

遺產繼承流程為何?辦理遺產繼承文件有哪些?

接下來將為大家整理遺產繼承流程的辦理地點與應備文件,幫助大家一次做足準備來處理複雜的程序。

遺產分配6步驟

Step 1:申請除戶證明書

「除戶證明書」也被稱為「除戶謄本」,除了用於證明死者已經被除籍,還會作為死亡證明實用,是辦理後續遺產繼承事宜的重要依據。

辦理地點:

  • 戶政事務所

應備文件:

  • 死亡證明書
  • 被繼承人戶口名簿
  • 被繼承人及其配偶身分證
  • 辦理換證所需之配偶身分證相片 1 張
  •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Step 2:查調被繼承人財產資料(遺產清冊)

這個步驟能讓繼承人了解遺產的種類、數量和價值,並依法處理遺產分配程序。此外,遺產稅的計算必須以被繼承人的全部遺產為基礎,因此一定要完成此步驟才能申報遺產稅。

辦理地點:

  • 國稅局
  • 地方稅捐稽徵機關

應備文件:

  • 繼承人身分證
  •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資料
  • 繼承人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等)
  • 委託代理人辦理需檢附委任書,並備妥及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常見問題:遺產清冊申請需要多久?

繼承人只要完成除戶登記,即可攜帶自己的身分證和其他應備文件,前往當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遺產清冊,或透過相關單位的網路系統進行申請,並在 30 個工作以後獲得完整資料。

Step 3:申報遺產稅

申報遺產稅是繼承人的義務之一,而繼承人應依法繳納相關金額。

辦理地點:

  • 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

應備文件:

  • 遺產稅申報書
  • 全體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各 1 份
  • 被繼承人死亡除戶戶籍謄本(步驟 1 申請項目)
  • 代表申報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印章
  • 繼承系統表
  • 遺產之產權價值相關文件資料
  • 不計入遺產總額或扣除額之相關證明文件

Step 4:查欠地價稅與房屋稅

繼承人在進行取得遺產稅繳(免)稅證明書後,在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前一定要完成此步驟,如被繼承人有欠繳地價稅與房屋稅,繼承人在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前應先繳納欠款,否則地政事務所將不會為其辦理登記程序。

辦理地點:

  • 地方稅捐稽徵處/稅務局

應備文件:

  • 申報完畢後的遺產稅繳(稅)稅證明書

Step 5:申請印鑑證明

印鑑證明是防止他人冒名辦理遺產繼承的重要依據,是繼承人在辦理相關事宜時,都必須出示的文件。可以在進行第一步驟時,一併辦理。

辦理地點:

  • 戶政事務所

應備文件:

  • 申請人身分證及印鑑章
  • 初次請須由本人親自申請;非初次申請可委託代辦,須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暨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印章暨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印鑑章及委託書
  • 申請被繼承人死亡除戶戶籍資料、全體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
  • 辦理分割繼承需要加附全體繼承人的印鑑證明

Step 6: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辦理產權移轉登記是遺產繼承的最後步驟,而繼承人必須完成相關程序,才能真正獲得遺產的所有權。

辦理地點:

  • 不動產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

應備文件:

  • 土地登記申請書
  • 土地登記清冊
  • 繼承系統表
  • 全體繼承人之印鑑證明及遺產分割協議書(此處指的是公契)正、副本各 1 份
  • 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
  • 全體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各 1 份
  • 遺產稅繳(免)稅證明書正本與影本各 1 份
  • 原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若所有權狀遺失,需檢附切結書)

需要遺產法律諮詢嗎?由安承為您解答繼承相關問題!

安承是由執業超過 10 年的資深律師所組成的專業團隊,經過長年辦案經驗的累積,並結合地政士(代書)及會計師等專業人士,透過專業團隊的法律服務,快速為當事人辦妥繼承相關事項,預測繼承的可能風險,確保當事人的權益受到完整的保障。

安承服務項目

  • 代辦除戶申請(死亡登記)
  • 代辦查詢被繼承人財產(遺產分析)
  • 代理申報遺產稅
  • 限定繼承(陳報遺產清冊)
  • 拋棄繼承
  • 遺產協議分割
  • 遺產分割訴訟,協助繼承人爭取最佳且可接受的方案
  • 繼承登記

由安承幫您安心辦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