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分享

委任律師代筆遺囑,1件事導致遺囑無效!?確實做好事前規劃才是正解!
在預立遺囑時,雖然有五種方式可以選擇,但若不是「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時,強烈建議以「公證遺囑」的方式,最大的原因就是較無合法性的疑慮。否則以其他的方式預立遺囑,都會有面臨遺囑合法有效的挑戰.......

為什麼有些夫妻在離婚後,就先辦理遺囑信託呢?
阿華與小芬有一個小孩小明,在阿華與小芬離婚時,小明為7歲。而離婚時,關於小明是由阿華及小芬共同監護。小芬在離婚後,名下有一棟房屋供出租使用,而小芬想說在她過世後,可以將該房屋留給小明,而不要讓阿華有機會利用是小明的法定代理人,而將該房屋賣掉或侵占出租房屋的租金等等.......

在遺囑中表示某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會因遺囑無效而無效嗎?
實務上常見被繼承人以遺囑的方式,在遺囑中表示某繼承人沒有繼承權,也就是所謂的「表示失權」。但若是遺囑的作成沒有符合法律所規定的要件而導致該遺囑無效。此時該「表示失權」也因此無效嗎?

被繼承人無負債,而遺孀想將遺產留給唯一的子女,除了拋棄繼承外,有沒有更好的方法?
一位老婦人在其老公過世時,想把他和老伴二人打拼多年在台北市時價3000萬元的遺產房地直接給兒子,所以有考慮讓自己拋棄繼承,讓老伴的遺產可以讓成年兒子一人繼承。這樣的方式對嗎?

繼承人可以提領被繼承人的帳戶款項嗎?論「遺產的公同共有」
實務上常常發生被繼承人於「生前」有委請特定人或繼承人其中一人負責保管郵局或銀行之存款存摺及印章,並有授權特定人或繼承人其中一人得於生前以被繼承人名義提領帳戶內之款項,但這樣是合法的嗎?

被繼承人生前對繼承人的債權該怎麼清?論「扣還」及「歸扣」
家庭成員中互相移轉財產的情況,是社會上非常常見的,而移轉財產的方法不外乎是贈與或是借貸,在移轉的財產上又以金錢、房地不動產、股份等為最常見,在家庭成員間贈與或借貸時,涉及「歸扣」及「扣還」的法律問題,將來繼承人們在遺產分割時,其分配額的計算上有所影響。

養子女可以繼承養父母及親生父母的遺產嗎?淺談我國收養制度
關於養子女被收養後,在未經終止收養前,僅對於養父母有繼承權,對親生父母是沒有繼承權。只有在一種例外情況,如果有一位養子(女)在其養父母死亡時先繼承養父母遺產後,再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許可經法院核准......

長榮集團百億遺產的4個關鍵事實(密封遺囑的要件與特留分)
該案之所以受矚目,除了遺留百億財產外,主要爭點在於張榮發在立遺囑時是否具備遺囑能力?張榮發所立之密封遺囑是否違反法定要件而無效?以及是否有違反特留分的規定?

【案例圖解】什麼是「遺囑信託」及「代筆遺囑」?5分鐘快速了解!
現代人越來越懂得利用「遺囑」來規劃自己身後的財產分配,尤其以「遺囑信託」的方式規劃及管理遺產非常好用,除了可以確定遺產的用途外,亦可以達到節稅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