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

配偶無法單獨繼承?繼承順位與分配比例一次搞懂
在台灣,很多人以為只要配偶還在,就能自然繼承全部遺產。然而,根據我國《民法》繼承規定,配偶「通常不是唯一繼承人」,還需與其他法定繼承人如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甚至祖父母共同繼承。若忽略這點,容易在繼承程序中引發紛爭,甚至讓遺產處理陷入停滯。

繼承與扶養的法律關係:未盡扶養義務者是否仍可分遺產?
在遺產繼承實務中,經常遇到民眾詢問:「我長期照顧爸爸,哥哥什麼都沒做,醫療費、看護費也沒出一毛錢,他還能來分遺產嗎?」這類問題牽涉到兩個重要但不同的法律概念:「扶養義務」與「繼承權」。本文將從法律規定、實務操作到訴訟途徑,全面剖析二者的關係,協助您釐清常見的誤解與處理方式。

台南地產繼承案揭開法定程序爭議 遺囑程序瑕疵成敗關鍵
台南一名93歲母親留下遺囑,卻因法定方式瑕疵被判無效,5億元遺產分配驟變!法院認定即便遺願清楚,程序不符即視為無效,強調遺囑「形式重於內容」。此案提醒民眾,立遺囑務必合法完備,才能保障真正的遺願落實。

案例解析「死因贈與」與「遺贈」的差異
A與B在C過世後,向C的繼承人D提出一份贈與契約,主張C應該要將其名下的不動產贈與給A與B(此二人並非C的繼承人)。這份贈與契約的內容顯示C在生前與A、B達成協議,而協議將其所有的不動產贈與並轉讓給A與B,而在其中對於A、B也要求了應完成「家族墓建置」的條件和義務。由於C的繼承人D不願意履行該贈與契約,並對該贈與契約提出了質疑。遂A、B將D告上了法院......

繼承的大難題:遺產該怎麼分配才妥當?
遺產分配會是公平的嗎?那倒不一定!被繼承人生前若有預立遺囑的話,則以遺囑內容為優先,而未預立遺囑、遺囑無效或未分配遺產時,原則上是依法定應繼分。但各繼承人於繼承後是可以進行遺產分割協議確定分配的方案。

手足爭家產,竟偽造父親遺囑,下場慘!
實務上常見繼承人們為爭奪遺產,無所不用其極,除了否認對方的繼承權、先行進行贈與、隱匿遺產、擅自在被繼承人生前處分財產等,偽造、變造遺囑的方式,以達到遺產分配上的不正確,亦是遺產繼承糾紛常見的態樣!

【新訊】遺產稅2024年扣除額調高,請提早做好規劃準備!
近年來做好遺產規劃的人們越來越多,對於稅額的細算,可以為繼承人省下更多的稅務負擔,更可以將省下的稅賦另作有效的運用!而由於物價指數的上漲,財政部對於遺產稅的扣除額作出了調整,六項扣除額的調整幅度高達12.7%,可以省下不少稅負!

「終活」實踐指南:從臨終筆記到遺囑,一步步規劃您的後事!
終活運動的概念源自於日本民族「不讓家人因為自己的後事困擾」的態度,目的是為了可以讓自己對於告別的想法能夠徹底地實行,所有的後事由自己安排好,對於遺產的分配及離別時想對家人說的話,都提前準備好。

委任律師代筆遺囑,1件事導致遺囑無效!?確實做好事前規劃才是正解!
在預立遺囑時,雖然有五種方式可以選擇,但若不是「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時,強烈建議以「公證遺囑」的方式,最大的原因就是較無合法性的疑慮。否則以其他的方式預立遺囑,都會有面臨遺囑合法有效的挑戰.......